保险业新“国十条”出台后 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如何提速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余冰玥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极端灾害频发,巨灾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的程度不断上升,给人民群众造成了较大损失。做好巨灾保险工作,对于完善和创新我国多层次国家风险治理和保险保障体系意义重大。

在近日举办的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推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保险防灾减灾救灾作用”平行论坛上,如何通过保险的力量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挑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多位专家从制度建设、相关政策、保险行业与多学科深度融合、巨灾保险落地等角度出发,分享巨灾风险管理领域的最新成果和实践经验。

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推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保险防灾减灾救灾作用”平行论坛现场。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余冰玥/摄

“今年上半年,我国自然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约932亿元,明显高于去年同期的382亿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再保险监管司)副司长陆玉华在论坛上说。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袁佳双也分享了一组数据:近年来我国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平均高达3300多亿元。

而巨灾保险是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市场化手段。

近年来,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频出。2016年,金融监管总局联合财政部发布《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推动地震巨灾保险在全国落地运行。今年2月,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对于城乡居民住宅在现有的地震灾因基础上将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纳入保障范围,并提高基础保障水平,实现了最低保额翻一番。

今年9月,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保险业新“国十条”,其中专门对巨灾保险提出了新要求,并指出要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更好地服务防灾减灾救灾。

“保险业在巨灾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损失补偿作用,有助于减少巨灾造成的风险。”陆玉华表示,巨灾保险保障机制已初步确立。据统计,今年1-8月,巨灾保险共同体为全国4283万户次居民提供了将近9万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目前,保险业为“摩羯”台风已经赔付和预赔付的保险款项达32.33亿元,较好地发挥了保险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但发展巨灾保险依旧任重道远。陆玉华指出,综合来看,我国保险业在应对灾害事故中的角色日益重要,但和全球的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今年上半年,全球自然灾害经济损失大约是1200亿美元,其中保险赔付大约600亿美元,占比50%左右。我国的保险赔付占灾害经济损失约为10%,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方伟华结合中国多灾种巨灾风险特点,分析了目前财政与金融支撑巨灾应对的特点和经验。他指出,目前巨灾保险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保费支出,希望未来各级政府根据事财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巨灾保险的责任体系。

在袁佳双看来,发展巨灾保险气象服务等是气候服务保险高质量发展重点方向。她建议未来金融气象服务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发力:发展巨灾保险气象服务,特别是要面向中长期的极端天气;丰富气象保险的应用场景,逐步扩展到敏感行业;精细化农业保险的气象服务,构建“格点预报—风险预估—智能预警—效益评估”一体化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体系;建立保险业风险减量气象服务体系,做到更好的保障。

巨灾保险共同体主席、人保财险执行董事、副总裁降彩石建议,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需持续加强产品服务创新、技术研究和跨行业协作。

宏观层面上,要加快推动巨灾保险的立法,加强财政支持和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多层次的风险分散体系建设,建立全国或区域的巨灾保险基金。中观层面,建立巨灾保险标准体系,更好融入国家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跨行业协同,统筹加强巨灾保险的标准建设,制定巨灾保险的规范。微观层面上,需要丰富多灾因巨灾产品供给,并完善运营保障,提高巨灾保障覆盖。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不断总结巨灾保险发展经验,推动建立健全国家巨灾保险保障体系。”陆玉华表示,要全面加强巨灾保险前沿研究,总结国际经验,梳理各地试点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理论;稳步推进地方试点,不断完善居民住宅巨灾保险,支持有意愿地方政府通过巨灾保险共同体开展巨灾保险试点;不断丰富风险分散渠道,鼓励国内再保险公司加大对巨灾风险支持力度,利用全球再保险市场分散风险,探索新型巨灾风险分散方式;夯实行业发展基础,推动行业建立风险数据库,开发迭代适合中国国情的巨灾风险模型。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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